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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回收制度
发布时间:2016-01-20   作者:    来源:  
  

1、各科室须固定专人对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清点、回收严防人为流失。

2、凡参与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,方可上岗,并须加强个人防护。

3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使用后完剪下针头部分,用含有效氯1000毫克每升的消毒液浸泡60分钟以上,放入专用的收集容器。

4、消毒浸泡后的注射器和输液管必须进行毁型,方可送经医院医疗垃圾回收站。

5、医疗垃圾回收站必须有专人负责,并与市医疗垃圾处接回收中心做好交接手续。

6、每日、每月进行回统计,回收率必须在98%以上。

7、严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,违反者重罚甚至开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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